

编 者 按百进配资
今年是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30周年,会议通过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将性别平等刻入时代议程。今年10月,全球妇女峰会再次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式主旨讲话中指出,要“健全和完善反暴力机制,坚决打击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
人民法院是反家暴的重要力量,始终秉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立场、理念,致力于推动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共同构建保障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为实现“零暴力”目标不懈努力。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本栏目聚焦“反暴力机制建设”,推出系列司法访谈,今天刊发第三篇《让保护令真正成为家暴“隔离墙”》,敬请关注。
反家暴机制建设系列访谈之三
让保护令真正成为家暴“隔离墙”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申发与执行机制建设访谈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谭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史春亚
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设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推动反家暴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我国推进反家暴工作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确保其发挥家暴“隔离墙”的作用,对于反家暴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联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借助数字化建设百进配资,在申请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方面探索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记者: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防范家庭暴力的重要法律工具,但实践中,保护令的申请率却并不高。史庭长,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
史春亚: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于观念,许多家庭暴力受害者长期受“家丑不可外扬”“法不入家门”等旧观念束缚,将家庭暴力视为私人丑事,因感到羞耻而不愿申请,而另一些人因为害怕施暴人报复而不敢寻求公权力介入。普遍的沉默使得大量家暴行为隐匿于家庭内部,难以被及时发现。其次在于制度认知与可及性层面,部分公众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法律武器的认知度不高,不了解其申请条件、流程和保护作用。同时,过去相对复杂的申请程序也可能让部分受害者在身心受创的情况下望而却步。这些认知与操作上的障碍,共同导致了保护令的申请在源头受阻,使得公权力的保护屏障难以在第一时间建立。
记者:“不敢、不会”申请保护令,确实导致公权力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从源头就没法启动,谭专委,巴南区法院是以哪些措施来破解这一难题的呢?
谭杨:为破解这一源头困境,我院转变工作思路,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和事中干预延伸,系统性构建了反家暴联动网络。实践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最先向派出所、妇联等基层单位求助,因此,核心举措在于建立机制化的协同平台。2019年5月,我们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区司法局等10家单位,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协调小组,共同出台了《重庆市巴南区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在此框架下,我们进一步细化了《家事案件审理规程(试行)》《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关键突破在于我们实现了申请端口的前移,为了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涉家暴信息共享、迅速应对,2019年,我们通过微信平台建立了一个300多人参与的“一站式”工作联络群,将辖区28家派出所、23个基层妇联组织纳入其中。2023年,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渝快政”的数字重庆模块建立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数据通道,全区反家庭暴力工作均通过该模块实时联动,这让反家暴联动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当前端单位发现家暴行为或风险时,即可第一时间协助受害者收集、固定证据,有效解决了受害者因材料不全、程序不熟而导致的申请失败问题,确保其在最需要保护的关头,能够毫无障碍地启动法律程序。
记者:当事人申请之后进入法官审核与签发环节,这一环节的迅速响应也是保护当事人免受家暴伤害的重要方面。巴南区法院是如何做到审核签发环节的快速高效的?效果如何?
史春亚:在审核签发环节,我们推行“实时审核+线上签发”的极速模式。前端单位将受害者的申请表、报警回执、伤情照片等关键证据线上传送至法院后,我院专人负责在线审查,确保证据材料充分后,即可在线签发保护令,并通过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向双方当事人完成电子送达。同时,裁定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会实时回传至所有联动单位。法律规定要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这一流程将裁定时间大幅压缩,为受害者赢得了宝贵的保护时间。以我院近期受理的陈某某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为例,陈某某遭受丈夫家暴后便向妇联组织寻求庇护,后在妇联组织的协助下通过属地派出所在线向本院申请保护令,在查阅妇联组织及派出所传送的家暴调查情况及报警回执、家暴告诫书等材料后,本院立即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文书,并在线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从发出申请到作出裁定,仅仅用了20分钟。
记者:管用、有效,才是保护令真正的价值所在。巴南区法院是如何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发挥“隔离墙”和“护身符”的作用,切实保障申请人安全的?
谭杨:让保护令从一纸裁定变为保护受害者的“铜墙铁壁”百进配资,是我们工作的最终落脚点。
为此我们首先强化协同,确保裁定“强威慑”。依托数字重庆平台,我们实现了从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到送达、执行、响应的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各联动单位信息同步,能够对施暴者形成持续的监督压力。保护令签发后,系统会自动触发协同任务,派出所、镇街、妇联等在保护令有效期内会进行全程跟踪回访,监督施暴者行为,并对再次施暴行为及时通报法院。我院定期根据回访情况开展风险研判,评估家暴复发的可能性与危害程度,从而实施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避免受害者受到二次伤害。这种多部门联动的执行网络,显著增强了保护令的权威性与威慑力。
对于违反保护令的行为,我院坚决予以司法惩戒。例如在一起因男方暴力行为引发分手后,女方遭男方骚扰纠缠的案件中,女方不堪其扰,来我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院签发保护令后,男方仍纠缠不休,频繁给女方打电话并连续发送短信300余条。鉴于男方违反保护令情节严重,且其暴力行为复发率高、危害性大,我院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经本院司法惩戒后,男方终于停止对女方的纠缠、骚扰,女方生活回归安宁。自2019年以来,我院已对13名违反保护令裁定的被申请人采取了司法惩戒措施,效果良好。
同时,我们延伸司法服务,于2023年与精神卫生部门签署《家庭心理援助联动实施细则》,共同打造“巴法睦家”品牌,已为6户涉家暴家庭提供心理干预,并成功帮助2名受害者在接受综合帮扶后重返校园或实现就业,实现了从单纯的法律保护到“法律-心理-社会”全方位支持的跨越。例如我院办理的一起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申请人视力残疾,无工作收入,夫妻双方常因家庭开支发生争吵,争吵中,被申请人常常控制不住情绪而动手。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后,我院又及时组织心理医生分别对二人开展心理疏导。经过多次心理疏导,被申请人深刻反省自己,认识到打人是不对的,保证不再使用家庭暴力解决问题,申请人经疏导也走出常年家暴的阴霾并积极投身新的工作岗位。在最近一次回访中,申请人表示未再遭受到丈夫的家暴,夫妻关系逐渐缓和。
嘉宾点评
筑牢反家暴防线的基层探索与全域推进

重庆市妇联维权部部长 伍凌
家庭暴力不仅侵害公民基本人权,更对社会文明底线构成严峻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重庆反家暴工作从基层探索迈向全域推进。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司法机关,其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建设方面的创新探索,为我们观察重庆反家暴工作提供了重要视角。
巴南区法院在基层创新方面,通过将保护令申请端口前移至派出所、妇联等基层单位,建立起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数字化应用方面,依托线上平台实现实时审核与快速签发,将保护令申请到签发的用时大幅压缩,最短可在20分钟内完成,有效提升了司法保护效率。这一创新不仅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更构建起多部门联动的保护网络。
在机制构建方面,巴南区的实践展现出从单一司法保护向综合支持体系演进的特点。法院与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形成信息共享、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值得肯定的是,该院将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社会服务纳入反家暴工作体系,通过“巴法睦家”等项目为受害家庭提供全方位支持,实现了司法保护与社会服务的有机结合。
从全域推进角度看,巴南区的实践经验正在全市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动的“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已在全市推广,截至2025年10月,全市法院累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470份。市妇联打造的“妇女维权一件事”应用系统,实现了家暴求助的线上快速响应,自2024年10月上线以来,家暴求助事件办理时间压减50%。这些成效充分表明,基层创新实践正在转化为全市的制度性成果。
在社会参与层面,重庆反家暴工作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市妇联推动建立的四级维权服务网络,实现从市级到村社的全覆盖;打造的“渝调渝好”婚调品牌,广泛吸纳专业力量参与纠纷调解。这些举措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使反家暴工作真正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重庆反家暴工作的实践表明,有效的反家暴机制需要司法保护、行政支持和社会参与的有机统一。巴南区法院等基层单位的创新探索,重庆高院的制度推进,市妇联的网络建设,共同绘就了重庆反家暴工作的立体画卷。这种从点到面、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不仅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参考。重庆市妇联将持续深化与重庆高院等单位的协作,共同推动反家暴工作实现新突破,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家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法治重庆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屠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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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周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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